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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对很多人来说,这是一则好消息。
欧盟最高法院周四裁定,那些在工作期间往返于不同地点的员工,雇主必须将他们从离开家开始到到达办公地点的时间都归为工作时间范畴,并按规定发放工资。
例如,一个管道工早上的需要花两个小时到达工作地点,那么按照新规定,这两个小时也应该被计算在他的工作时间之内,同样回程也算。
欧盟法院解释说,“如果不将这些行程和时间计算在内的话,就违反劳动者安全和健康保护的目的。”
不过,很可惜的是普通白领通勤一族并不适用于这项新规。
这项裁决,将适用于欧盟28个国家。根据之前报道的新闻,欧盟国家中荷兰的交通环境在全欧洲属于最差的,员工将花费过多的时间在交通拥堵这个问题上,大大缩减的工作效率。
专攻劳动法的Allen & Overy的合作伙伴Sarah Henchoz表示,欧洲联盟法院的这项裁决将会对拥有大量流动员工的企业产生重大影响。她警告称,一些企业可能会为了节省成本而试图绕开这项裁决,具体举措包括提供固定办公场所,以及要求工作开始一天的工作之前先到公司签到等等,从而减少行程的支出。
英国公共服务业工会(UNISON)对这项裁决表示热烈欢迎。但是,该工会认为,确保雇主能认真执行此项裁决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
新闻来源: 中荷商报